与现行交通管理措施相比,新交通管理措施主要的变化为:
(一)对于本市核发号牌的机动车调整和新增了以下交通管理措施:
一是对本市载货汽车,由原来的每天6时至23时,禁止进入四环路(含)以内道路行驶,调整为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进入五环路(不含)以内道路行驶。
二是对本市核定载质量8吨(含)以上载货汽车每天6时至22时禁止在五环路主路行驶,调整为每天6时至23时,与五环路内道路限行时间保持一致。
三是本市黄标车的禁行范围,在原六环路(含)以内道路的基础上,增加了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。
四是新增了“本市黄标车需按车辆注册月份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尾气排放检测,检测不合格车辆将不得上路行驶”的管理措施。检测时间按照车辆注册登记对应月份进行。
(二)对于外省、区、市核发号牌(含临时号牌)的机动车调整和新增了以下交通管理措施:
一是将外省、区、市进京机动车需要办理进京通行证的范围由原来的五环路(含)以内道路扩大至六环路(不含)以内道路。
二是对外省、区、市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,确需进入六环路内区域的,在办理进京证后,允许0时至6时进入六环路以内区域行驶。
三是将外省、区、市摩托车的禁限范围由原来全天不得进入四环路(不含辅路)以内道路扩大至全天不得进入六环路(不含)以内道路。
四是外省、区、市黄标车的禁行范围在六环路(含)以内道路的基础上,增加了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。且增加了自2015年1月1日起,禁止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管理措施。
(三)对于远郊区县城关镇禁限措施和禁限道路的范围,由远郊区县政府负责确定,并对外公告,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在禁止通行的道路区域周边设置禁令标志。
数据显示,北京机动车排放的PM2.5约占全市PM2.5排放总量的22.2%,机动车减排工程是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重要任务。
去年,北京市首次提出设置低排放区的概念,引起民众广泛关注。在2014年排堵保畅工作方案中指出,今年年底前,将研究城市低排放区车辆使用政策,以经济手段调控小客车使用强度,因而明年将择期开收交通拥堵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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