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编制完成了《青岛市公交站点设置规范》,目前予以公示。
《规范》提出:
◆ 在城市总体规划中,城市道路网的建设与发展应统筹城市公共交通的需要和规划,优先考虑首末站的设置,使其选择在紧靠客流集散点和道路客流主要方向的同侧。
◆ 首末站一般宜设置在周围有一定空地,道路使用面积较富裕而人口又比较集中的居住区、商业区或文体中心附近;在缺乏空地的地方,城市规划部门应根据此要求利用建筑物优先安排设站。首末站宜设置在主要客流集散点附近较开阔的地方,如火车站、码头、大型商场、分区中心、公园、体育馆、剧院等。
◆ 公交中途站按站台形式,主要分为非港湾式(包括直线型和外凸型)和港湾式(包括浅港湾型和深港湾型)两大类。
◆ 公交中途站应与站点所在的道路、交叉口,及站点周边的人行过街通道等交通设施进行一体化设计。
◆ 长途客运汽车站、火车站以及轨道站点等客流密集区的主要行人出入口50m范围内应设公交中途站。
◆ 在用地允许的条件下宜建设港湾式公交中途站。
◆ 公交中途站前后50m范围内不宜设置出租车停靠站。
◆ 在路段上设置的同名公交中途站,同向站点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m ;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100m;在道路平面交叉口内设置的同名公交中途站,换乘距离不宜大于150m,且不得大于200m。
◆ 每处中途站停靠公交线路原则上不超过8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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